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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玺新材料(安徽)有限公司2.5万吨/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及5万吨/年VAE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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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名称

中玺新材料(安徽)有限公司2.5万吨/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及5万吨/年VAE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档案号:AY2013011)

项目简介

本次安全评价对象是中玺新材料(安徽)有限公司2.5万吨/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及5万吨/年VAE建设项目,中玺清洗(北京)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物理清洗、化学清洗及防腐施工等工程的高科技技术企业。该公司拟在安徽省安庆市成立“中玺新材料(安徽)有限公司”作为建设单位在安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内新建2.5万吨/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及5万吨/年VAE建设项目,项目投资额62657.38万元。该项目包括2套1.25万吨/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装置及2套2.5万吨/年VAE(醋酸乙烯-乙烯共聚乳液)装置。其中,超高分子量聚乙烯装置是以乙烯为原料生产超高分子量聚乙烯产品,VAE装置是以乙烯和醋酸乙烯为原料生产醋酸乙烯-乙烯共聚乳液。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到的乙烯(21016)、己烷(31005)、氢气(21001)、三乙基铝(42022)、醋酸乙烯(32131)、双氧水(51001)以及公辅工程中使用的压缩空气(22003)、氮气(22005)均属于危险化学品,产品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及醋酸乙烯-乙烯共聚乳液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本项目属于新建使用(含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中玺新材料(安徽)有限公司委托安庆实华安全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评价。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4年4月21日

一、参与人员

承担的主要工作

姓名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

孟  颖

技术负责人

陈钟毓

过程控制负责人

操  辉

编制人

孟  颖

审核人

李艳凤

二、到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人员

孟颖、李艳凤、操辉

时间

2014年1月

主要任务

现场收集了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对建设项目周边企业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

三、其他内容

备注:其他内容为安全评价机构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安徽实华安全评价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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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方式:0551-65708618 188-5693-3420(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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